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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规专业人士协会章程


第三章职能组织及制度

 

第五条 理事会

理事会是协会的管理、执行、服务机构。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司库及理事组成。


第六条 理事会岗位设置

1.会长:1名。制定协会发展战略、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协会的各项工作。

2.副会长:1名。协助会长从事协会的管理工作。

3.司库:司库1名。负责协会预算及费用管理。

4.后续教育委员会:理事3名。负责协会的会员学习活动的组织。

5.对外关系委员会:理事2名。负责协会品牌建设及资金募集事宜。

6.行业研究委员会:理事4名。负责协会的学术课题研究及行业实践经验的对标(benchmarking)



第七条 理事会组织架构


第八条 会议制度

1.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是理事会,首届由选举方式产生;

2.理事会成员为九人,理事会是本协会的决策机构;

3.每届理事会/理事任期为三年,三年以后以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新一届理事会;

4.协会的任何重大决策都须由理事会决定。理事会每年举行四次理事会议;

5.理事会分三个委员会:后续教育、行业研究、对外关系。

6.退出机制:若理事1年中缺席三次理事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资格。理事会将通过讨论任命替补理事。理事亦可通过书面申请主动退出理事会。若会长退出,副会长在下次理事会议之前暂代会长之职。

        

第九条 选举制度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委员会的人选,由会员自荐或他荐后、全体会员在年度大会上民主投票,由上届理事会根据选票数量确定并公布当选人。选举每三年举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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