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协会经费制度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1.会费:所有会员按年缴纳的会员费;
2.赞助费:合规行业第三方服务公司每年赞助;
3.其他来源:内部捐款等。
第十四条 经费支出
1.由司库管理具体财务收支,司库管理年度预算须经会长和司库同意;单项支出超过5千元的须会长和副会长批准,5千元以下由副会长和至少一名委员批准;(仅限协会发起的活动,会员间联谊活动不在此列。)
2.每次活动结束后,需向付费会员公布活动帐目明细,结余的费用交由司库管理;
3.协会每年由两名会员志愿者对协会财务帐目及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会员范围内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