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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制药企业和代理商的爱恨情仇

转载2017-08-30 合规行业专业圈
时光如梭,又到了各个公司召开年中会的时间。在药圈儿,6月,绝对是一个令制造企业和代理商们都疯狂的月份(冲半年业绩报表)。尤其是大型有实力的代理公司,在这个月,要多多预留出给每个重点产品压货的资金,方显自己的诚信和大气!


在思齐发的第一篇文章《学术人员/代理商/招商经理,好比咖啡/伴侣/牛奶的关系!》笔者简练、清晰地描述了企业推崇代理模式的原因,以及代理商的分类。今天,我们再来聊一聊药品生产企业与代理商之间的爱恨情仇。


招商代理制的药企,对代理商的选择,大致根据产品、营销团队和资金实力等方面,分层且交叉印证进行选择。


国内招商制药企,招商队伍少的只有几人,多的则上百人。当然,招商队伍越大,公司就越能体现出精细化招商的优势。精细化招商,通常理解为小区域甚至单家医院为单位的精准招商(只求精准符合条件,不求大)。但也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合适精细化招商。例如:市场导入期的,需要重点培养,借助专业学术化推广才能上量的产品。



这类产品的推广,归根结底是一个揉面发酵做蛋糕的过程,不是任何代理商都搞得定的。尤其是市场导入期的口服药,一旦交给了玩儿针剂的“大手儿”,就等着做冷板凳吧!这种代理商借助快速上量,短时间赚取暴利而起家,追求的就是短平快打法,怎么可能有耐心陪着导入期的产品慢慢成长呢?所以,大家不难发现,需要重点学术推广对医生进行教育的产品,做得好的,反而大多不是那些资金雄厚,销售团队大的代理商。


有一些企业比较喜欢招省代,笔者认为:这种企业一来追求的是节省内部运营成本,且能快速回拢资金;二来外部政府事务公关能力薄弱,需要以省代为“筹码”换取大型代理公司的合作,借助代理商的实力,搞定政府事务关系,搭建起该区域产品市场准入的平台。(谁也不傻,没所图,谁愿意把那么多的利润空间让给他人?)


招完省代,企业面对的问题就逐渐显露了。常见情形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 01 - 


市场覆盖率不够。笔者认识一个山东省代,代理了某个抗过敏口服药。10年了,只覆盖了山东省烟台和青岛两个地级市的20几家医院。其他地级市一家医院也没开发,且没有二级分销商。以前企业没有重视这个产品,该代理商在没有任何指标压力的情况下,卖多少算多少,即使利润少些,年底还有些厂家返利,日子过得也算舒服。可后来这个口服药的生产企业被其他公司收购后,此药被列为了公司的重点推广产品,既考核开发又考核上量。


这时代理商头就大了,面对堆积如山的库存,实在难以消化,最后只得悻悻放弃省代权利,做起了区域代理。这时,作为企业方的招商经理也应该反思下,公司对省代的定义标准和要求是什么?又怎能允许这种“占着茅坑不那啥”的情况出现呢?


 - 02 - 


资金链短缺。一般实力强悍的代理商都是多元化发展,代理的品种一定比较齐全,有很多代理商为了提升配送效率,顺便做起了商业配送的生意。但同时,由于对接的企业多,面临的流动资金运转问题也随之变大。这也印证了买卖越大越缺钱的道理。


这时到了考验企业招商经理能力的时候了。对于那些平时秉奉“月经式”拜访的招商人员(月经式拜访:每月见代理商一次,甚至有时门都不登面也不见,打个电话应付差事就算完成工作了。这种情况一般多出现在品种比较大,市场需求量多,招商人员躺在家里就可以数钱的那种情况),关键时刻,代理商因资金短缺导致无法配合压货的情况便出现了。由此可以看出,蛋糕就这么大,谁付出的努力越多,谁能吃到的就越多,也比较符合市场规律。


笔者不太赞同这种业务行为的招商人员,即使品种再好,需求量再大,也不应该出现“售后服务不作为”的行为。曾经有招商经理跟笔者这样说“我不懂临床终端的销售环节,你们学术推广部门能不能帮我们去终端促促量,帮助代理商解决下库存问题?”这种需求貌似没有什么毛病。


招商开发,推广上量貌似也符合逻辑。BUT,您招了个省代后,既不帮省代分销,开发空白区域,又不下终端了解情况,从此便进入了颐养天年的状态,你家领导他知道吗?什么叫不懂临床终端销售的事情?难道招商经理和自营代表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人吗?笔者为代理商摊上这样的招商经理感到同情和怜悯。


 - 03- 


政府事务关系好,但无实销能力某些产品,既不在医保,也不在省标,甚至连物价的备案都是个难题。这是如果遇到一个有实力可以搞定一切的代理商,就好似在汪洋的大海上抱住了一块木板。



随着代理商和企业的协作,产品终于可以进行销售了。这时发现代理商并没有自己的销售队伍,是个纯粹的“扒皮儿者”。且对二级分销商的遴选并不严格,甚至没有啥标准可言,只要交够令其满意的保证金,就能拿到代理商权。终端销售就别提了,二级分销商也苦不堪言,花大价钱买了的产品,就是做不上量。企业也干瞪眼,花了这么多代价,终于可以在省内销售了,但销售额只有那么一点点。这时去催促总代,总代总以各种借口,拒绝让厂家介入终端,尤其是见二级分销商。


企业也不敢轻易解除该总代的代理权,怕惹出事端,最后反而丢失了该省的销售权。有的口服药由于总代管理不严格,有些甚至是为了完成进货任务有意而为之,导致药品窜货现象严重。血淋淋的教训告诉企业,签署省代前,没有足够的筛选和调研,轻易签了个省代,后期一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本文转自“思齐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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